關于廢止《珠海市香洲區被征地農民(世居居民)建房管理實施細則》《珠海市香洲區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來源: 香洲區司法局
撰寫時間:2022-06-08 16: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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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ZXFGS—2022—01
珠香府辦〔2022〕3號
南屏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自然資源局香洲分局,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證政府行政行為的合法有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經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即日起廢止《珠海市香洲區被征地農民(世居居民)建房管理實施細則》(珠香府〔2009〕122號印發)和《珠海市香洲區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珠香府辦〔2013〕12號印發)。
上述兩個文件廢止后,我區被征地農民(世居居民)建房管理工作依照《珠海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珠海市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珠海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實施辦法》《關于規范我市農民(被征地農民)建房管理的若干意見》(珠府〔2008〕160號)、《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村民建房管理的意見》(ZFGS-2012-10,珠府〔2012〕147號)和《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村民建房風貌管理工作的通知》(珠府函〔2019〕249號)等法規、規章和文件執行。
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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