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印發《香洲區科技企業研發辦公場地扶持辦法》的通知

                來源: 區政府辦公室      撰寫時間:2023-02-28 10:56:38      分享到:
                時效性:有效

                南屏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香洲區科技企業研發辦公場地扶持辦法》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創新促進中心反映。




                  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27日                        




                香洲區科技企業研發辦公場地扶持辦法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區域競爭力,加快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快引入、孵化和培育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科技企業,加速產業和人才集聚,推動香洲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場地范圍】  本辦法所稱科技企業研發辦公場地是指在香洲區范圍內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辦公、研發、小試中試等功能的各類物理空間,包括但不限于參照行政物業管理的政府載體、孵化器用地中用于孵化的產業載體以及其他市場化載體。

                        第二條【組織機構】  香洲區創新載體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審議企業扶持申請、考核結果、協議終止及其他重要事項。

                        區科技創新促進中心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扶持申請、組織評分、召集小組會議、撥付資金等工作。

                        監管主體負責已通過審議的企業考核協議簽訂工作。落戶園區外企業監管主體為區科技創新促進中心,落戶園區內企業監管主體為所在園區。

                        第三條【基本條件】  申請場地扶持的應為注冊地和納稅地在香洲區,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自主創新能力強、人才集聚度高的公司;且應屬于數字創意、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與健康、高端裝備、智能制造、智能家電、辦公自動化、電子信息、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光電以及金融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

                        第四條【扶持標準】  對申請辦公場地扶持的企業,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以下標準予以扶持:

                        (一)評分達95分(含)以上的,給予租金、物業費全補扶持,最高不超過120元/月/平方米。

                        (二)評分在90分(含)— 95分的,給予90%租金扶持,最高不超過90元/月/平方米。

                        (三)評分在80分(含)— 90分的,給予70%租金扶持,最高不超過70元/月/平方米。

                        (四)評分在70分(含)— 80分的,給予50%租金扶持,最高不超過50元/月/平方米。

                        如有小試、中試、研發等需求申請廠房的,參照上述四檔評分標準,分別給予相應檔位比例租金扶持,最高不超過40元/月/平方米。

                        場地(含辦公和廠房)扶持面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00平方米,扶持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五條【重點扶持】

                        (一)對我區有重大經濟貢獻(年納稅額10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在我區開展 “強鏈補鏈”而設立的科技創新項目,可不設扶持上限。

                        (二)對屬于《香洲區招商委員會工作制度》議事范圍的項目,經香洲區創新載體領導小組會議初審,并經香洲區招商委員會審議后,可突破上限。

                        第六條【扶持方式】  場地扶持采取“先申請后補貼”的方式于每季度第一個月集中撥付。企業實繳費用低于扶持標準的,按實繳費用予以扶持。

                        第七條【申請流程】  申請場地扶持的企業,結合《珠海市香洲區關于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措施(試行)》有關要求,按照如下程序辦理:

                        (一)企業向監管主體提交扶持申請及承諾指標,監管主體進行初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分(含硬性指標評分、專家評分兩個環節),形成審核結果。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審核結果提交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

                        (三)由監管主體與審議通過的企業根據承諾指標簽訂考核協議,確定考核條件及扶持標準,并負責后續服務、監管工作。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考核工作。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通過繼續予以扶持;考核不通過的,給予一個月整改期,整改期后仍未通過考核的,不再扶持??己私Y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各監管主體。

                        (五)監管主體應對扶持企業進行動態監管,不定期查看場地使用情況,如存在場地未充分利用或弄虛作假情況,依照考核協議追究企業責任。

                        第八條【扶持原則】  本辦法扶持企業原則上指2021年1月1日后在香洲區成立或遷入的企業。同時符合本辦法及珠海市、香洲區其他場地租金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已享受過區級租金扶持的企業,本政策扶持時間將相應扣除。

                        第九條【其他】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3年,后續根據實施效果適當調整。當年扶持金額規模受年度預算總額控制。本辦法由香洲區創新載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鏈接:圖解《香洲區科技企業研發辦公場地扶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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