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珠海市香洲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南屏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現將《珠海市香洲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發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19 日
珠海市香洲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動國務院、省、市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在香洲落地落實,結合深化實施今年以來我區出臺的系列穩增長政策措施,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財政政策
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政策落實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各項措施。嚴格落實關于各類市場主體稅收減免、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稅款延繳等各項稅收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各稅務局)
2.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使用。在專項債券資金使用完畢的基礎上,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加強專項債券穿透式監測,跟蹤資金使用情況,每月通報專項債券支出使用情況。對因短期內難以繼續建設實施等原因形成資金閑置的項目,將閑置資金按程序調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項目。支出使用進度較慢的項目,按規定程序,將未實際支出額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調劑至管理使用良好、剩余項目資金有效需求多的項目使用。(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各相關單位)
3.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密切跟進國家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的政策,圍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公共服務、老舊公用設施改造、消費基礎設施等領域加快謀劃儲備一批專項債券項目,提前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及時做好我區項目儲備申報工作,切實提高專項債項目的申報規模和質量,積極謀劃一批明年可開工的專項債項目。(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各相關單位)
4.加大貸款貼息力度。建立科技創新企業白名單,對于獲得貸款的白名單企業,按照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最高50%給予利息補貼,單個企業每年可獲得市、區兩級貼息金額最高 100 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
5.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信貸支持。對通過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項目形成不良貸款的本金損失進行補償,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單個企業涉及的貸款補償總額最高 500 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
6.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落實國家、省、市要求,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對未明確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評審時,鼓勵按上限實施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得分。(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7.優化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 30 人(含)以下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 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
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今年底。此前已按 30%比例返還大型企業的,及時補足差額。(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配合市社保中心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對我區餐飲、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鐵路運輸 4 個行業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實施期限至今年底。(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9.扶持高校畢業生及就業困難人員。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 1500 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企業招用辦理失業登記滿 3 個月的失業人員,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 3 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費,按每人 15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同一人員在同一用人單位就業的,本補貼與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一般性崗位補貼、吸納就業補貼等同類型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實施期限至今年底。(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10.加大校企就業合作扶持力度。對與市外職業(技術)院校、高校開辦訂單班、冠名班、聯合辦班的規上工業、規上科研和軟信類企業,以及受人社部門委托的人力資源機構,按照合作學校向企業輸送的學生人數以 1500 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或人力資源機構補貼總額每年不超過 200 萬元;對到企業頂崗實習或到企業正式就業且連續參保滿 3 個月及以上的學生,按照 1500 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11.鼓勵調劑用工。受區人社部門委托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區規上工業企業有組織地提供調劑用工服務(一次性輸送50 人及以上),且輸送人員連續工作 1 個月及以上、經用人單位綜合評價良好的,按照 500 元/人/月標準給予服務補貼,同一人員最高補貼 1500 元。每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補貼總額每年不超過 100 萬元。(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二、貨幣金融政策
12.建立產業金融數字化公共服務平臺。整合政府部門各類數據信息,建立政府數據與金融機構的共享互通機制,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難題。通過平臺為區內科技創新企業數字建檔,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助力中小微企業獲得信用貸款。(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
13.進一步擴大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擴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范圍。設立財政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鼓勵銀行機構開展科技信用貸款務。(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
14.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加大擬上市企業儲備,服務區內企業境外上市。鼓勵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依法依規到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強化港股 IPO 企業的專業指導和深度培育。(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
三、穩投資促消費政策
15.加快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推進重大項目早開工早見效,著力提升投資完成率、項目開工率和竣工率。(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各相關單位)
16.進一步完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指揮機制。充分發揮區重點項目掛圖作戰工作領導小組及各行業專班統籌協調作用,實施“掛圖作戰”。重點項目按照“在建項目全年完成投資計劃 120%以上”目標,全力加快建設。(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
17.加快重點項目環評審批。及時告知建設單位有關豁免環評手續、告知承諾制審批、簡化環評編制內容的辦理要求。指導、協助建設單位向市生態環境局申辦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積極協調市生態環境技術中心為重點項目提供環評預審服務。(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香洲分局)
18.實施“工業投資倍增”計劃。按照全年工業投資總量 56億元的目標,推進一批重點在建項目全面提速。加快新簽約工業項目前期工作進度,推動新簽約重點工業項目60%以上落地建設。(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投資促進中心、市自然資源局香洲分局、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
19.高水平規劃建設園區基礎設施。力爭今年園區配套建設投資達 19 億元,系統性解決園區配套問題。(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
20.實施產業空間拓展行動,加快推進 5.0 產業新空間建設。(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
21.推進“美麗中國”珠海實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找準薄弱環節補短板,建設完善環?;A設施,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建成“無廢城市”。加快推進前山河流域綜合整治。我區今年建成 150 公里排水管網。(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
22.進一步促進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支持工業企業購買設備、增資擴產,推動不少于 50 家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同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密政策申報入庫,加快政策兌現節奏,全年新增不少于 20 家規上企業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提升信創產品和服務在黨政機關日常辦公、業務系統和重要基礎設施應用的廣度深度。(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3.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臺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臺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支持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相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引導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將相關平臺企業納入保供企業“白名單”。(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4.適當擴大消費券適用范圍,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提振消費市場。(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25.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落實省關于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的部署,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給予 3000-10000 元/輛補貼。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對個人消費者今年 6 月 30 日前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給予8000 元/輛補貼。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新車在動力補給、停車、通行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補助。住宅小區充電樁建設數不低于年度純電動私家車注冊數的 20%。(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6.促進文旅消費。積極運用上級紓困扶持資金,組織開展文旅消費惠民活動,以政府補貼的形式鼓勵旅行社、酒店推出文旅優惠套餐產品,豐富市民文旅消費選擇,以促消費帶動行業回暖。(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四、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
27.加大對生活物資保障企業的扶持力度。提高重要物資儲備能力,支持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加大保供穩價力度,幫助重點“菜籃子”產品(包括預制菜)生產、加工和經營企業拓寬銷售渠道、加強產銷對接。鼓勵支持相關重點服務業市場主體加大糧食、食用油、凍豬肉等儲備量,對儲備增量部分采購資金需求采取銀行貸款貼息、財政獎勵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商務局)
28.進一步加快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加快推進廣東供銷公共型農產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骨干網、放心農產品直供配送網建設。(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農業農村水務局)
五、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
29.全面落實“產業第一”戰略部署。全力打好產業發展攻堅戰。強化頂層設計和整體統籌,推動市“1+5+3”產業發展系列政策(即 1 個實施方案、5 個十條試行措施、3 個考評方案)落地實施,推動力量資源配置向“產業第一”集中集聚,全方位為產業發展服務。(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投資促進中心等)
30.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聚焦智能家電、智能制造和高端打印三大支柱產業和人工智能、光電、集成電路、大健康、數字經濟等戰略新興產業,前瞻布局機器人、網路安全、大數據等未來產業,加快構建符合香洲實際、貼合未來發展方向的現代產業體系。(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投資促進中心、區科技創新中心、南屏科技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
31.支持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市、區級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專精特新企業采購區內企業自主研發生產的原材料、零部件產品,形成有效供應鏈配套,按照年度采購合同總額的 10%給予購買方最高 100 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32.實施產業載體租金補貼。對需要擴大生產規模、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的、主營業務收入達 1000 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租用工業廠房進行生產制造及相關研發倉儲等活動的,可按新增租用面積給予租金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不超過 10000 平方米,租金補貼期限最高 36 個月。(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南屏科技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
33.全力推進招商引資工作。落實市區合一、統分結合的招商機制,統籌發揮好國資國企、市場資本、駐外招商團隊等各類資源力量作用。不斷創新招商方式,瞄準產業鏈上下游精準招商,大力引進細分行業的龍頭企業和具有造血強鏈功能的重點產業項目。建立優質企業增資擴產項目庫,跟蹤增資擴產項目需求和建設進度,確保增資擴產項目與引進項目享有同等待遇。深化政府流程再造,落實招引項目全生命周期和全流程高效閉環跟蹤服務機制,實行項目洽談、遴選、決策、服務、督導全鏈條管理,推動項目快落地、快建設、快投產。(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香企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局香洲分局、市生態環境局香洲分局、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區科促中心)
34.鼓勵引進新增量。對于項目新落戶且當年新上規模的工業、科研和軟信類企業,可按照當年對地方經濟貢獻的 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 2500 萬元,其中對地方經濟貢獻的 20%可直接獎勵給引薦人。(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
35.積極吸引外商投資。充分發揮跨國公司直通車機制作用,建立完善與在香洲外國商協會、外資企業常態化交流機制。積極對接歐美、日韓等駐華商協會及投資促進機構,組織開展系列線上線下招商活動。加強行業主管部門對外資企業的服務力度,建立常態化跟蹤服務機制。(責任單位:區委統戰部、香企辦、區商務局、區住房和城鄉局、區城市更新局、區投促中心、區科促中心、區金融服務中心、正方集團、正菱控股)
36.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 6 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37.國有物業租金減免。對 2022 年承租香洲區國有房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的房屋、市本級公租房小區商業配套商鋪)的制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養老機構,減免 6 個月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責任單位:區國資辦)
38.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減免租金月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39.鼓勵產業載體運營方實施租金減免。對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集中租用標準廠房的中小企業給予租金緩繳或減免支持,對標準廠房出租方減少的租金收入給予補助。鼓勵各類科技創業孵化載體實施租金減免優惠,對在政策實施期為承租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運營考核評價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南屏科技工業園管委會、三溪科創小鎮發展中心、區科工信局)
40.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謀劃推出務實的促消費舉措,拓展市場促進消費、支持電商帶動銷售、全力擴大汽車家電消費、推動社區生鮮超市轉型升級,提升消費潛力。(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41.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市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的疫情防控措施。各鎮街、園區在執行標準、執行力度上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放大、層層加碼。低風險的地方不能隨意限制人員流動,有疫情的地方不得在“三區”之外,隨意擴大范圍禁止堂食、關停生產營業場所。(責任單位: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鎮街園區)
42.探索推行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如被確定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要按照國家要求建立完善運行保障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連續生產運行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重點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及時總結推廣綠色通道等經驗做法,細化實化服務“白名單”企業措施。積極落實市區聯動和區域互認,協同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復工達產。(責任單位: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區商務局)
43.落實屬地防疫責任。積極引導各鎮(街道)、園區落實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保障其穩定生產,原則上不要求停產。做好疫情防控指導,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責任單位: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鎮(街道)、各園區)
44.加強惠企政策發布及兌現服務。加快推進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本措施涉及的申請指南和操作指引均在“香企通”匯總發布。實現企業“零跑動”申報財政扶持資金、掌握申報進展。建立部門間的數據共享機制,加快資金兌付時效。對于非競爭性分配財政補貼的產業政策,簡化政府內部資金審批流程、優化申報辦法,探索建立即申即享、免申即享等快速兌現方式。(責任單位:香企辦、區各相關單位)
45.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企業信用修復,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相關證照及行政審批事項的企業,可申請延遲辦理,相關延遲行為不納入信用記錄,已納入信用記錄的,可申請信用修復。(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
46.積極爭取國家、省支持在我區建設糧食等大宗商品儲運基地。加快布局建設在我區的國家物流樞紐、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推動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建設。引導加快推進多式聯運融合發展,降低綜合貨運成本。(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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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加快構建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產業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扎實推進年輕人、產業工人、新市民“有業有住有家”計劃和“一老一小”優養優育計劃。(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
48.深入推進實施“民生微實事”。按照“共建共享、政府獎補”的方式,安排專項資金 1.49 億元,重點圍繞疫情防控、安全生產、文明城市創建實施項目,建立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機制,著力解決群眾身邊急難愁盼微小事,把“民生微實事”工作辦實辦好辦出成效。(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49.針對救助對象的特點和需求精準施策。統籌救助資源,推動取消戶籍地、居住地限制,對因疫因災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群眾,由急難發生地先行給予臨時救助。(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50.針對發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區加強管控,同步推進疫情防控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加強對重要民生物資價格監測,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鼓勵誠信良好的餐飲企業參與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務,按“保本微利”的原則對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務給予適當支持。(責任單位: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區民政局)
七、工作要求
?。ㄒ唬┞鋵嵚毮茇熑?。各單位要守土盡責抓落實,結合本單位實際,下更大力氣抓好國家和省、市、區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實,要靠前發力、適度加力,推動實施方案盡快落地見效,盡快對穩住經濟和助企紓困等產生更大政策效應。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助企紓困政策知曉度,推進惠企利民政策“精準推送”“免申即享”,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
?。ǘ┘訌娭笇f調。各牽頭單位對所牽頭任務的落實工作負總責,各配合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牽頭單位近期要抓緊對本部門本領域的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動再落實,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
?。ㄈ┘訌姸讲槎睫k。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辦室)要加強動態監測,綜合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對穩增長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反映基層一線在落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協調支持解決,定期向區政府匯總報告實施方案落實進展情況。
?。ㄋ模┩苿诱呗鋵?。對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香洲區全面貫徹落實。政策實施期間,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規定,按上級部門規定執行。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申請期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本措施已有明確期限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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